第101节(1/2)

    吧!”

    季慵:“我没抢啊。”

    众人:“你找黄牛买的?”

    季慵:“林清是我表哥。”

    大家差点爆炸。

    “卧槽居然是你哥!”

    “也没听你说过!”

    “卧槽,能要个签名吗?婷婷一直都喜欢他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用签名打发完了这群人,季慵的房子里终于清静了。周自横看着票问:“你哥不是警察吗?”

    季慵:“这是另外一个,他俩是亲生兄弟。”

    周自横:“一个刑警,一个明星,这个职业规划是不是有点偏?”

    季慵:“那是我不去当明星,我要是当,我哥就只能退居二线了。”

    周自横:“……”

    时至今日,他还是能被季慵不要脸的言语所震惊。

    季慵因为第二年要出国,又不想在家住,就暂时租了个房。他说以后买房要看两人工作在哪?但暂时他们还在搞研究,这计划就先搁置到一边。

    不过林平之拿到了户口,房子也买了,毕竟家里做生意,钱还是有的。他把家里的生意放到了市里面来做,暂时还在创业起步期,不过他比较重视家庭,林婷婷比工作重要。

    钱若土今年大三了,在邻市上大学,专业水平越来越高,微博粉丝攒到了十几万,也经常接一些私活,养活自己完全不是问题。重点是——现在的他很快乐,一点也不迷茫。

    前两天跟他打电话的时候还说要给他和季慵拍婚纱照。

    圣诞节这天,季慵和周自横穿着很搭的黑色西装,林平之和林婷婷在台上,主持人活泼又会来事,只把两人说哭到稀里哗啦。

    后来新娘扔捧花,一群女生涌过去,周自横被季慵拉到最前排凑热闹,结果林婷婷直接把捧花放到了周自横面前。

    “给你。”林婷婷的目光在两人身上停留,“祝你幸福。”

    周自横愣了片刻,接过那束花,笑道:“谢谢,你也幸福。”

    于是季慵在去美国的那一年,带着周自横直接领了证,还买了两个款式十分夸张的戒指。

    周自横收到戒指后,差点没被闪瞎眼:“这……怎么戴?”

    “什么怎么戴?”季慵问完后才一脸“我明白我都懂”的表情,“想让我帮你亲手戴上就直说,都老夫老妻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。”

    周自横又有了想捶死他的心,“你确定我做实验的时候要把这鸽子蛋大的戒指戴在手上?”

    季慵:“怎么了?这样发的论文多贵气啊!”

    周自横:“……”

    最终那鸽子蛋大的戒指被周自横给退了,换上了一对简洁大方的男 Xi_ng 戒指。

    周末早晨,季慵睁眼,看着对方安静的睡颜,想起了上回他给自己写的那封情书,那封情书季慵一直带在身边,小心保存着。

    他下床,从抽屉里拿出一张信纸,上面写道:

    给季慵:

    来美国有两个月了,你每天都定点打电话给我,有时是视频。在你眼中,仿佛时差,空间以及中间宽阔的太平洋和隔了半个地球的思念都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你穿着宽松的黑色T恤,上面印着彩色的笑脸,就跟你的人一样,看着让人心情舒畅。你把手机放在支架上,非要给我表演你刚学的魔术,扑克牌的魔术老土又乏味,我却有些走神。

    对面这个眉眼依旧带着张扬,举手投足不乏稚气却令我心安的男生,是要跟我一直走下去的人。

    我想起了几年前要给我变玫瑰的你,表演拙劣,玫瑰花还着了火,却在第一时间让我许愿。我看着映着淡淡火光的你的双眼中,还藏了一个我。

    我应该就是那时候喜欢上你的。

    可能更早吧。

    你给予我的温暖太多,以至于时隔三年我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时,纷至沓来的回忆中竟夹带了些美好的东西,比如实验楼门口那棵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红豆杉,再比如篮球场中央那个破的找不到网的框。

    还记得第一次跟楼下黑人兄弟打得鼻青脸肿时,他用带着饶舌的脏话骂我:“The son of bitch.”于是这场本该结束得悄无声息的架又延续了一个小时,我差点被处分,最后校方给了我导师一个面子才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当晚我坐在学校医务室走廊掉了漆的长凳上才反应过来,之所以翻脸是因为我无法反驳对方的那句脏话。

    我就是没人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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